推薦序1
由國家發展研究學會所主編的《中華民國憲法概論》,係由程長志、謝易達和閔宇經、莊旻達幾位優秀學者所編。坊間有關中華民國憲法的專著,其實不少,但本書言簡意賅,特別適合高職生及專科一、二年級生閱讀。
總體來說,本書具有以下幾個優點或特色:一、本書的篇幅簡要,卻能掌握住憲法的基本內容,即權利保障和政府體制各占一半,相當恰當;二、行文很能抓住重點,例如對受益權的解釋,即相當精簡而完整;三、在正式課程之外,還能適度插入實證事例(憲法教室),可以吸引學生興趣,並收增廣見聞之效;四、敘述客觀公正,例如論及言論自由的保障與限制,提出雙軌論,即是兼採種說之例;五、內容最新,例如行政院組織改造,已縮併至14 部2會3 獨立機關,完全符合現況。
基於上述多項優點或特色,本人願將此書推薦給需要學習中華民國憲法的年輕學子。
元智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
洪泉湖
推薦序2
憲法為「國家之構成法,人民權利之保障書」,相信這句話許多人都琅琅上口。但是如果進一步問:為什麼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?憲法在整個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如何?誰來解釋憲法?國家機關如何運作?人民在憲法中享有哪些基本權利?我們要如何在民主法治原則下,具體落實憲法基本權利及發揮國家的效能?這些提問的回答,不但與憲法知識相關,更關係著公民在法治社會中的基本素養程度。
一般而言,我們所稱的「法治社會」比較強調公民守法的義務,著重在秩序與法律的安定性,而公民服從法律被當成一種政治道德,違法者處罰,無罪者釋放,人們並期許司法制度能夠遵循正當法律程序,而一個公平且持續的司法程序與法律規則的存在,便能發揮法律主治的精神。然而,我們從更上層的思維言,法律、法治與司法制度均應該是在「合憲性民主」的機制下運作的。簡言之,我們不能忽略立憲民主的原則,因為唯有透過對憲法正義的認知,才能夠警覺「對法律忠誠」與「統治者依照法律統治的社會」之差異。因此,透過憲法教育的教導與規誨(teaching and preaching)的作用,會使法治社會更為穩定發展。雖然,以台灣社會現況言,媒體(尤其是政論性節目)對憲法認知往往有著程度不一的影響,最壞的情況是媒體誇張的虛擬力,它強迫我們接受一項可能從未發生的敘事或似是而非的論述。憲法因為政治運作的期待落差,而賠上她的尊嚴,讓許多人漠視憲法,甚至嘲弄憲法的實效性。我們應該對此有所認知,亦即在立憲民主的原則下,我們要的是憲法語言而不是政治語言,我們不應該使憲法淪為政治意識型態的婢女,我們應該自覺任何使憲法附屬於特定政治目的者,都是民主法治、多元社會的悖論。
這次有幸能夠拜讀閔宇經教授與幾位老師的大作,渠等深入淺出描繪出憲法原貌,主要區分為四篇,分別是憲法總論、權利義務、政府體制及基本國策,同時配合各章內容,以憲法教室體現憲法的生活性,藉以培養學生的憲法知識與公民法治素養,實著用心。誠如閔宇經教授在作者序中所指:「在教學上,我們更『強調憲法意識的教育』,亦即在於多元中立的『歷史』面貌上和務實客觀的『兩岸關係』及『國際關係』架構上,回到憲政基本法理……」筆者亦肯定作者所強調的憲法意識,就像彌勒在《論自由與代議政治》一書中曾說:「所有對於憲法的信賴,都是基於一種保證,就是權力的受託者並不是不會誤用它,不想誤用它,而是不能誤用它」。申言之,憲法意識正是讓那些權力受託者不能誤用它,讓那些濫用憲法,意圖成為恣意的權力者,知道公民不是隨時可以壓迫與欺騙的。
本書作者群,將憲法知識內化為憲法意識,期使學生能夠親近憲法,使憲法成為法治生活中「法生生的法律」(living law),本書體現的這層意義,為余所欣見,且更樂意推薦該書給有心學習憲法的學生及社會大眾。
萬能科技大學副校長
徐振雄